为支持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,省科技厅日前印发的《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》提出,我省将每年对现有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评估,前5名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。
《办法》提出,我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各类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、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,参与揭榜挂帅等科研项目招标。对上一年度以第一承担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计划立项(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5类计划)在甘实施的项目(课题),且项目(课题)资金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,按10%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奖励,奖励额度可达300万元。支持世界企业500强、中国企业500强、民企500强、独角兽企业、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等到甘肃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,按其新增研发仪器设备的10%给予最高可达2000万元资助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通过全职聘用、“双聘双挂”、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,支持与高水平高校院所、企业等建立长期稳定人才交流合作机制,丰富人才激励手段,柔性引进产业急需科技人才。鼓励高校院所与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协同创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。
(记者 房惠玲)